中醫可以根據病人氣、血、陰、陽等某一方面的不足,進行補氣、補血、補陰、補陽,中醫還有腑證以通為補的說法。西醫也根據病人體內物質成分的改變,進行藥物調理,補其不足,也可以認為是補。例如補鉀、補鈉、補充水分、補充蛋白質、補充氨基酸等等。通常群眾接受的補藥還有“高、湯、液”等。**者大多存在有消瘦、營養不良等并發癥,所以在戒毒過程中可以適當補充營養,但要根據情況進補。
首先,**患者的營養不良主要是由于**導致進食和飲水少以及睡眠不足所造成的。隨著戒毒中脫毒的完成,其胃口必定大開,飲食恢復,從而能攝取身體所必需的營養物質。因此脫毒是進補的基礎。
其次,在脫毒過程中,由于此時戒毒者的胃腸道功能還未恢復建立,所以宜補充水分、電解質(鉀、鈉、鈣等)、維生素、能量等,飲食以清淡為原則,不宜急行大補。古人云:人染沉疴,當先以糜粥以飲之,和藥以服之;待其腑臟調和,形體漸安,然后用肉食以補之,猛藥以治之。**就如同大病一場,因此脫毒時不宜以大魚大肉、油膩湯羹等食物進補。
第三,戒毒者脫毒后進入康復期,此時的進補宜以食療為主,也可用中醫中藥調理,西醫的蛋白質、氨基酸可對飲食不佳、重度營養不良者使用,飲食良好的無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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