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調查顯示,大約20%-25%的癲癇患者即使科學的使用抗癲癇藥物,其癲癇病依舊發作難以控制,從而成為難治性癲癇。
對于難治性癲癇產生原因主要被認為是腦部疾病包括海馬硬化、顳葉中部硬化、腦皮質發育不良、海綿狀血管瘤、低分化神經膠質瘤、結節性硬化及腦微小組織發育不全等所引起的。
同時,難治性癲癇存在有引發危險因素,這些危害因素的綜合性作用或是獨立性作用可導致癲癇發生發展為難治性癲癇,主要包括復雜部分性癲癇,其中只有40%可一年或多年不發作;多種癲癇發作類型同時存在;癲癇持續狀態;有跌倒發作者;叢集性癲癇發作;經常引起的外傷性癲癇發作;精神發育遲滯;腦電圖背景異常;有家族史者;嬰兒期發病的某些癲癇類型,如嬰兒痙攣癥;長期用抗癲癇藥物治療不當,或未經正規用藥,導致癲癇發作不能控制;起始治療被耽擱;每天發作數次或持續狀態,癲癇傾向于持續復發;發展為大發作的失神癲癇。
在國內外對于難治性癲癇具有共同的認識,其特點主要在于:
1、在診斷正確的前提下,應用適當的抗癲癇藥正規治療。
2、血藥濃度達有效治療范圍。
3、無嚴重的藥物副作用(病人可耐受)。
4、觀察足夠長的治療時間仍不能滿意控制,影響日常生活且不伴有進行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顱內占位病變者。
與此同時,國內外醫學界對于難治性癲癇也存在一些不同的認識,這主要集中表現為兩點:
1、足夠長的治療時間是多少?半年?1年?還是2年?
2、能滿意控制發作的標準是什么?每月1次?2次?還是4次以上的發作,還是用臨床發作控制低于50%?
綜合而言難治性癲癇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不過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臨床治療上新突破技術的誕生,難治性癲癇也變得可,其治療難度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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